大河片区水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一期)基坑监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大河片区水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一期)基坑监测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源再生中心(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4公顷,远期总处理能力3.9万m3/d,一期处理能力2.15万m3/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 分期安装),采用全地下式,配套建设水资源再生中心退水管500米;外部道路工程包括两条城市支路,总长度约0.34公里, 其中,EC7延长线0.18公里,EC1延长线0.16公里,配套建设管道、绿化等。
国家规范进行桩顶、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桩顶、坡顶沉降监测,桩身测斜监测,土体测斜监测,地表沉降监测,锚索轴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 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具体以采购人需求及清单为准。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资质中任一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 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 时间 为准),具有1个基坑监测项目业
绩。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 期内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
称 。
(6)其他要求: /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管理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 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 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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