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太平东西街10道路工程、通郊南路道路工程、香明街道路工程、果园街道路工程)-第三方监测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67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太平东西街10道路工程、通郊南路道路工程、香明街道路工程、果园街道路工程)-第三方监测
三、建设规模:
(1)太平东西街10(东化工路-龙凤路)道路工程位于道外区,起点东化工路,终点龙凤路,全长720米,红线宽40米,双向4车道标准及配套建设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2)通郊南路(果园街-电碳路)道路工程位于香坊区,起点果园街,终点电碳路,全长1930米,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标准及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3)香明街道路工程位于香坊区,起点通郊南路,终点电碳路,全长1100米,红线宽60米,双向6车道标准及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4)果园街道路工程位于香坊区,起点通郊南路,终点电碳路,全长1550米,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标准及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服务范围:
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太平东西街10道路工程、通郊南路道路工程、香明街道路工程、果园街道路工程)-第三方监测。
五、预算金额、付款方式:
预算金额:总预算69.7248万元(含税);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服务商开具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结束之日止。
七、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八、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合同包划分:不划分合同包。
十、服务商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服务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3)资质要求: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服务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和同包的同一评审项目。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十一、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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