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芜湖市繁昌区新建芦南圩中型灌区峨山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行审[2024]14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新建芦南圩中型灌区峨山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WH120SL24SJ3171
2.3标段划分:划分1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H120SL24SJ317101
2.5建设地点:芜湖市繁昌区
2.6建设内容及规模:芦南圩灌区规划设计灌溉面积约2.4万亩,涉及荻港、新港2个乡镇。峨山灌区规划设计灌溉面积约2.3万亩,涉及峨山镇1个乡镇。两个新建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提水泵站、输水管道埋设、骨干沟渠治理、塘坝清淤、新建渠系建筑物及灌区信息化等。
2.7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
2.8项目投资估算:约34000.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100%,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920万元(其中,芦南圩中型灌区工程结算不超过460万元,峨山中型灌区工程结算不超过460万元)。
2.10项目类别:服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类似项目业绩:无。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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