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以下招标信息仅为提示潜在投标人,该项目公告于2024年9月30日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具体内容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qiannan.gov.cn)发布信息为准。
都匀惠水供电局断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勘察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都匀惠水供电局断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 房工程勘察已由惠水县发展和 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 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惠水县 惠水县断杉镇八大村上街 。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总用地面积1425 .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面积),拆除 现状危房633.74平方米,平整地块后在原址建设总建筑 面积826平方米经营管理综合用房 ,总建筑基底面积265.8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10.5米。
2.3 项目周期: 61 天 。
2.4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总用地面积1425 .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面积),拆除 现状危房633.74平方米,平整地块后在原址建设总建筑 面积826平方米经营管理综合用房 ,总建筑基底面积265.8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10.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无行贿 犯罪记录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未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贿犯罪行为等情况,被 有关单位、部门处罚而处于取消或暂停参与工程投标处罚期 。投标人自行承诺。
6)其他要求: 一、省外入黔勘察企业参与投标的,中标后需将企业资质及本单位参与投标的 所有人员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完成登记。 二、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 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 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 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 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 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上报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 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 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经招标人书面 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得 低于更换前人员。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 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 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 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 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 承诺。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 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 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专用资格要求: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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