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5416001
项目地址:湖南省永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公告名称: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媒体:省环保集团
公告开始时间:2024-11-04
公告结束时间:2024-11-11
标段/包名称: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M4400000707525416001001
采购控制价(元):23100000.00
采购单位名称: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未设置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8685158025
招标公告
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以广东能源贵投发〔2024]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投标。
1、 项目名称: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25416001
3、 招 标 人: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由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合同由道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
(2)建设地点: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祥霖铺镇,项目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546572°,北纬25.395981°,平均海拔约188m,场址区距道县市区直线距离约15.4km,距永州市直线距离约116.5km,高速(G207)、省道(S81)从场区东面通过,有多条乡村道路可通场区,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
(3)建设规模: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计划共安装610Wp光伏组件12779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77.9519MWp。主要利用道县祥霖铺镇坑塘水面建设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7、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项目包 | 数量/单位 |
M4400000707525416001 | 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 1项 |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含220kV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及其场区、道路工程、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改扩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供水供电、消防系统、配套或附属设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弃渣场、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以及满足本项目正常安全生产运行所需的其它相关设施等工程,及实施完成这些工程所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规性手续、征租地与勘界测量、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与运输(含发包人购买设备的运输牵引、装卸货、二次转运、保管、成品保护等)、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电站性能测试、并网相关测试与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安健环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电力质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修、档案、工程组织与协调、实施涉及的拆迁修复恢复等工作内容(含为完成这些工作内容所需的配套、支撑、关联、辅助等工作);上述所列并未完全将为实现本合同既定目标(本项目所含功能及内容齐全完整并实现正常安全合规生产)所需的所有事项均予以列明,对于为实现既定目标所需的其它工作内容(含相应的配套工作),也应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包含光伏场区首年租赁费用及建设期间临时用地租赁费用。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8、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210日历天,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于全容量并网后6个月完成移交生产验收。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在其合法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具备A或(B+C)):
A)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B)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职务的业绩。
2)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4)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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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