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5年至2026年测绘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8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5年至2026年测绘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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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5年至2026年测绘,具体详见征集文件中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及具体要求; 5.2征集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5.4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5.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测绘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5.6费用结算标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 号)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取。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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