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拉古废弃矿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TZB-2022-0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拉古废弃矿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EPC))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22]0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招标人(代建单位,下同)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拉古废弃矿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EPC)。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侧,滨绥线拉古火车站以东,距牡丹江市西郊5.0km。
2.3工程建设性质:矿山生态修复。
2.4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5055.07万元人民币。(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可研内的批复价格,最终预算价格以依据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牡丹江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2.547hm²。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可研报告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
2022年9月-2024年12月完成表土剥离工程、削坡工程、回填压实工程、排水工程、植物工程、监测工程、防护工程、临时工程。(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勘查测绘、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牡丹江市拉古废弃矿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投标限价4388.90万元人民币,其中:
一、工程勘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70.05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费用最高投标限价:73.23万元人民币
三、工程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245.62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勘查测绘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③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④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用记录要求
①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②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法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3、项目人员要求
①勘查测绘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师2人以上,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1个月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2年6月)。
②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师2人以上,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2年6月)。
③施工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专业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专业职称要求),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2年6月)。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请联合体成员都获取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7时00分至2022年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无法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9时00分。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3、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453-6277132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10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64600384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爱达尊御S2栋4号商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805222
电子邮件:HLJDTXMYW1@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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