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项目名称:坪山区市政路老旧排水管网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0-440317-48-01-01086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市政路老旧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四标段)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0-440317-48-01-010861017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市政路老旧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四标段)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公告基本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24 09:00 至 2023-08-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5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18359557520
传真:
手机号码:1835955752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区政府二办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标段编号:2020-440317-48-01-010861017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市政路老旧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四标段)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3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82.37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检测(1)地基基础(2)管道水压试验及闭水试验(污水管道)(3)管道内窥检测(4)见证取样检测2.监测(1)项目及周边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观测(2)沿线重要交通设施,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等沉降和倾斜监测(3)道路及地表沉降观测(4)地下管线沉降监测(5)基坑围护结构变形监测(6)对项目进行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编写报告并提交监测报告3.竣工测量。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须包括管道检测);(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同时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必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3)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备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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