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朝阳路东延及迎宾大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源县朝阳路东延及迎宾大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已由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涞发改批字【2023】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涞源县朝阳路。 2)建设内容及规模:涞源县朝阳路东延段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包含迎宾大街雨水管道工程)。其中朝阳路东延段路线全长675米,迎宾大街雨水工程870米。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成果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批。 5)其他: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胡展铭,联系电话:0312-731237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勘察(含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等相关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开源路18号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
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胡展铭 | 联系人: | 刘毅、张威 |
电话: | 0312-7312373 | 电话: | 0312-50615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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