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神涌(博爱路至京珠高速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火炬开发区神涌(博爱路至京珠高速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火炬投审〔2020〕8号、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65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火炬开发区神涌(博爱路至京珠高速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工程地点:火炬开发区神涌
2.3 项目概况:河涌整治长度约1403 米,其中对小隐涌至博爱路桩号K1+061~K1+383段进行清淤;博爱路至京珠高速K0-020~K1+061 段进行河涌拓宽、涌底清淤,堤坡整治并种植绿化,堤顶建设花槽兼防洪;K0+679~K0+694 改建15米×6米+15米×6米双洞桥涵1 座;K0+737~K0+782 修建45米×6米箱涵1 座。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201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规划(2016~2020)》规定,防洪标准为 30 年一遇,本工程堤防级别属于4级,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本项目立项总投资额约2433.4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费约112.74万元(暂估),勘察费约:43.11万元,设计费约:69.6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工建筑、水文规划、地质、水土保持、造价等专业内容的方案设计,补充地形测量、补充地质钻探、管线探测、工程初步设计(其中包括了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概算书、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专项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验收服务等。具体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对以上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提供全方位咨询、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全包干)。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及相关成果文件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不对未经招标人同意而开展工作的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项目专项报告表
序号 | 专题名称 | 子专题名称 |
1 | 水土保持专题 | 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注:项目专项报告表中所列的专项报告报价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中标单位中标后该部分费用不作任何调整,不另行计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
勘察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
①补充地形测量、补充地质钻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阶段的地质勘探报告及地形测量、管线测量、物探等相关成果报告(送审的时间需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配合后续阶段其他事项需要提供的所有勘察服务。
②初步设计报告:地质勘察、测量结束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概算书、水土保持等)
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2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等),施工图必须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如需)等所有专项措施及经费,并配合招标人做好向区财政局报送施工图中介预算的审核工作,且提供符合要求的经审核的招标清单预算电子版资料给招标人。
④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中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中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个,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4.1第(1)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独立投标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联合体投标,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诚信要求:
(1)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有信用中国水印)作为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3)投标单位须完成“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cn)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未记有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4)投标单位须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xydtgl/index)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分数100分以下(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企业基本信息”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5)不接受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址:http://chengxin.zsjs.gov.cn:8082/)信用等级为D级(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复核。〕(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6)投标单位须对企业行为作出信用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以上平台,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投标人在上述平台被记有所列不接受投标情形的记录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单位须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应与开标现场复核结果一致,否则将按照“弄虚作假”认定处理。
4.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5.2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6.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地点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东利村小隐水闸旁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五号颐和中心708室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 陆工 联 系 人: 吴毓茗、程志民
办公电话: 0760-88280805 办 公 电 话: 0760-88819798
移动电话: 移 动 电 话: 173281913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zb_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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