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干式贮灰场测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发电公司或甲方)干式贮灰场测量项目位于江北镇先锋村境内岩腔湾水库库尾的冲沟内,灰场总占地面积约898亩(含灰场管理站、石膏堆场,其中灰渣堆场占地面积约558亩,石膏堆场340亩)。地形主要为山体冲沟,需对冲沟内石膏、灰、渣存储量进行测量计算。贮灰场中部利用分隔堤将灰场分为两个区域(分别为石膏堆及灰渣堆场),需分开计算。测量单位需分别在2024年1月、7月进行测量并在测量完成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测量报告,干式贮灰场界址点坐标详见《贮灰场勘界图》。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不满足条件为不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为法人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报价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明文件。
3.报价人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责任问题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严重处理。
三、报价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1.使用无人机等测量工具,测量贮灰场当时段地形地貌,对照贮灰场原始地貌图(2009年版),利用方格网法计算石膏、灰渣堆存量,测量报告单位为吨(压实灰渣(石膏)干密度:按灰渣为1吨/m³,石膏为1.1吨/m³计算)。
2.测量单位应按现行《工程测量标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等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在首次测绘前建立本工程测量控制网,并埋设永久控制点(本工程灰场初期坝、一级子坝、二级子坝均已埋设变形观测基点,测量单位可结合测绘方案采用);地形图测绘比例尺应不小于1:500,基本等高距为0.5米,高程点注记精度为0.01米,细部点位中误差50mm,高程中误差20mm。
3.报告内容应包括测量标准、原始地貌图及当期测量地貌图、测量数据汇总表等内容。
4.测量单位需分别在2024年1月、7月进行测量并在测量完成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测量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测量标准、原始地貌图及当期测量地貌图、测量数据汇总表等内容)。
5.灰场存储量将用于公司对灰渣利用率的计算与考核,因此2024年1月测量完成后,该数据将作为原始数据参与计算与考核,测量单位应多次复核,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2024年7月测量完成后,其测量结果应与2024年1月测量结果进行比对,提出灰场存储量变化情况及相关数据。
四、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包括报价人有效的报价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单(附后)。
在2024年1月18日10:00前,报价人将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nfdjzxtp@163.com
投递资料含:
① 营业执照(1份)
② 资质文件(1份)
③ 报价单 (1份)
注:如需其他资料,竞争性谈判人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资料(报价单、贮灰场勘界图)须在2024年1月17日17:00前联系获取。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0-3628068,13551736384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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