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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汤旺河清理工程(迎春乡沙山村段)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2022-08-04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汤旺河清理工程(迎春乡沙山村段)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20936GC04580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南岔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地方政府自筹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汤旺河清理工程(迎春乡沙山村段)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岔县浩良河镇

2.3.建设规模: 建设提防长度 1.4公里,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4.设计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汤旺河清理工程(迎春乡沙山村段)项目初步设计 等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按批复相应初步设计费的 100%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双资质,其中设计资质为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测量资质为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

3.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3 投标人须在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登录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 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项目负责人 进行 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如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08月03日17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 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8月24日09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 2022年08月24日09时00 分 。开标地点: 伊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 。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以下媒体 上发布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岔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南岔县

联 系 人: 佟 鑫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联系人: 田 原

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2022 年 08 月 03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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