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管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管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管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点为邯峰电厂首站外端,依次沿电厂路、磁州窑路、响堂大道、淑村镇南、史村连接线和西环路进行直埋铺设,终点为霍北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测的隔压换热站(以最终规划部门批复为准),设1座中继泵站和1座隔压站,管道直径为1.4米,全长约41.22公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1.3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1.6其他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亚虹,联系电话:13383301130;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苗佳佳,联系电话:1510320698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 08:30至2024-03-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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