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服务地点:邹平市。
3、服务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基础、主体沉降观测(广播电视发射塔及配套用房)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文件。
4、服务上限价:3.2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止。在施工期间每个月一次,竣工后每一季度一次,竣工一年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6、服务要求:中选单位应按照现行规范提供采购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等资料;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本合同规定进行作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的60%,待工程测量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全部观测工作并提交相应资料文件后支付剩余服务费(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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