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
灵璧县 2023 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 2023 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4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名称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尚东国际安置小区北
门 2 楼
联系人及电话
沈延庆 1385574809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任雪松、王坦
18326001970 、 17600237726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
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
人);禹勤工程设计咨
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
员)
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
人);水发规划设计有限
公司(联合体成员)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
路 177 号(联合体牵头
人);成都市锦江区红
星路一段 35 号附 1 号 ( 自
编
号: B 区 6 楼 1541 号 ) (联
合体成员)
常州市延陵中路 578-
5 号 1036 室(联合体
牵头人);山东省济
南市历下区华阳
路 30 号 1 幢(联合体成
员)
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大
道 177 号 21 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乙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市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
业乙级;公路行业(公
路)专业丙级;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水利行业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甲级;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市政行业 ( 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
外 ) 甲级;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乙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水利行业乙
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工程
测量、岩土工程 ( 勘
察,设计 )) 甲级;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市政行业乙
级;公路行业(公
路)专业甲级;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
级;水利行业丙级
投标报价
1250000.00 元
1248000.00 元
1185000.00 元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其
中,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签
订后 20 日内完成方案设
计并通过方案设计评
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
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
后 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
计及图审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其中,合同签订
后 10 日内完成勘察设
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
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
过方案设计评审,方
案设计评审通过
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
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
审,初步设计评审通
过后 40 日内完成施工
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其中,合同签订
后 10 日内完成勘察设
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
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
过方案设计评审,方
案设计评审通过
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
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
审,初步设计评审通
过后 40 日内完成施工
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
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
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
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
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
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
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
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拟派项目
负责人
姓名
叶细国
曹马
何新生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34300608
20013200615
20033400301
综合评估得分
89.73
87.33
85.7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
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 年 2 月 5 日 -2024 年 2 月 8 日
招标代理费
950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
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
统后选择项目,点击 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
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
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
法》(宿公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
易系统线上投诉。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灵璧县罗河中路南侧(灵璧第一初级中学斜对
面)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人居办 0557 - 60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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